林光互补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独具特色的一种造林模式,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区域覆盖度低于30%的灌木林地和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上区域覆盖度低于50%的灌木林地,都可以作为光伏电站用地,充分利用光伏板架与地面2米以上高差的足够空间,大力发展经济灌木种植,让光伏发电与林业开发有机结合,既可实现土地的立体化增值利用,也体现了回报自然、绿色发展的一贯初衷。
林光互补工程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中东部,而中东部电能消纳能力强,出现弃光限电的可能性较低。结合西部地面电站的经验,国家在管理中东部的林光互补过程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错误。政府积极正确的引导,光伏投资者明智热情的投资,发挥林光互补的最大潜力,带动光伏产业的发展。